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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说明
服务流程
第一步:社保登记 1、带公章到开户银行签订《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》(注:无合同号、收款人全称:北京市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:XX社保中心) 2、到注册地所在区社保中心办单位登记 所带材料: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《同城特约授权书》及复印件 法人《身份证》复印件(正反面) 填写《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》(表一)一式两份 注:最好带公章 第二步:做完登记后,社保会给企业一个社保号(110开头的) 回来从北京劳动保障网上载医疗采集软件v2.4.6版,把单位信息录入后打印表一、表一内附页、表二并盖公章。 第三步:增员 1、医疗增员 把人员信息录入医疗采集软件后打印表三(原来参加过社保的不用打印),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。 输入完所有人员的信息后,选择“个人变更登记”中的增员,设置好恢复原因,点击“增员”,打印两张表八(盖公章)。 再选择“数据交换”中的“信息报盘”,将生成的文件拷到u盘上。 2、四险增员 填写表十一(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)一式两份盖公章,如有新参保人员,还需填写表二(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)一式两份盖公章。 注意:到社保办理增员时,要先办医疗增加(带好u盘),再办理四险增加。 所需材料
参保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,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,建立单位缴费信息数据库。 登记(四险部分) 1. 办理所需材料: (1)企业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(副本)复印件; 事业单位持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(副本)复印件; 社会团体持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(副本)复印件;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复印件。 (2)分公司持总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(副本)复印件;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(副本)复印件; 总公司盖章的委托授权书一份。 (3)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(副本)复印件。 (4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)。 (5)《开户许可证》原件和复印件(A4纸加盖公章)。 (6)《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》原件和复印件(A4纸加盖公章)。 (7)填报《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》(一式二份)并加盖公章。 (8)U盘一个(1M空余空间以上)。 2. 办理时间:每月5日至25日。 3. 办理流程:单位携带所填报表来社保中心拿A号新参保登记办理。 登记(医疗部分) 1. 办理所需材料: (1)企业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(副本)复印件; 事业单位持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(副本)复印件; 社会团体持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(副本)复印件;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复印件。 (2)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(副本)复印件。 (3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)。 (4)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打印《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》(加盖公章)并将信息进行报盘。如果增员人员为新参统则需打印《个人信息登记表》(一式二份)并加盖公章,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白底彩照两张,外埠人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。 (5)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打印医疗与四险《增员表》(加盖公章) 并将信息进行报盘。 (6)参加补充医疗的单位需打印《补充医疗保险执行办法》(一式二份)并加盖公章。 不参加补充医疗的单位需打印《缓缴表》(一式二份)并加盖公章。 2、办理时间:每月5日至25日。 3、办理流程:单位携带所填报表来社保中心拿A号新参保登记办理。 注: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通过“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”进行下载。 |